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全校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倡导阳光体育 运动,全面推进我校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我校决定开展环校跑。 二、活动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办好第六届泉州师院体育文化节,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通过开展长跑活动,磨练广大师院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进一步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长跑活动在我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锻炼效果好,不受太多条件限制,简便易行。 三、活动主题: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 四、主办单位:泉州师院校体委 协办单位:泉州师院长跑俱乐部 五 、活动时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点 六、比赛路线: (起点)体育馆前——荣茂楼前——钟楼——图书馆——档案馆——理工楼——理工 篮球场——明德体育馆(楼梯赛道)——C区(环C区一圈)——三餐——B区——奎生超市——操场中门(男子右拐,女子(左拐),——操场(男子100米终点,靠近水沟一边的女子1500终点) 比赛距离:环师院校园主干道一圈,大约2.5千米 七、报名对象:泉州师院全体在校师生 八、参加办法: (二)、健康要求: 参赛者应身体健康,经常性参加 跑步锻炼或训练。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锻炼能力,量力而行。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 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 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 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7. 有条件的参赛者可以自行体检。 (三)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5月7日 九、竞赛分组: 竞赛分为男子组、女子组,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生体检,身体健康,适合长跑比赛者。每个二级学院至少需报名20人以上参赛选手(其中女生参赛人数须至少占40%以上,总数不足20人的学院只统计个人成绩,视自动放弃团体竞赛,男女总数限报30人) 十、录取名次:团体赛前六名,个人赛男女各前八名。 十一、竞赛规则
1、团体赛采取积分赛制,男女分开独立计分。统计到达终点男女各前50名成绩,按照到达终点先后顺序, 按照各个学院在比赛中男女运动员获得的积分,进行累计,按积分总数进行排名。 2、按照竞赛路线进行体育竞技,以时取胜,按到达终点先后排名次。
3、比赛分男子组、女子组并同时参赛。
4、选手佩带号牌。
5、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将号牌别在胸前,按规定路线完成比赛,参赛选手途中不得搭乘其他交通工具、不得换人,违者视自动弃权。
6、选手必须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在确保自身能力足以完成比赛的情况下,方可参加,中途身体不适者,可退出比赛。
7、选手始发点按编号顺序排位(分15列排队)。
8、发令后选手开始进发,抢发者取消参赛资格。
9、参赛选手一律在公路右侧行进。
10、未能在40分钟内完成比赛的选手视为自动弃权。 十二、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师院长跑俱乐部。 注: 在比赛期间,如因为场地、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主办方会因应具体的情况,活动做出适当的调整。 泉州师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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