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中国莆田兴化长跑队,英文名称China putian XingHua athletic team,简称:CPXHAT 第二条 协会性质: 本协会是莆田市热爱马拉松运动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体育社团。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建,在民政局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并接受莆田市团委和市体育局相关联部门管理。 第三条 指导单位: 本协会指导单位为中国莆田兴化长跑队。 第四条 协会宗旨:
本会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公民道德,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在中共福清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业务主管和社会各阶层的支持下,团结马拉松运动的体育工作者和爱好者,开展马拉松健身活动,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市民生活、生命质量,倡导热爱自然、热爱生命、保护环境的理念,推进马拉松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第四条:马拉松运动是集体比赛、康乐、健身为一体的性质,各项活动都应以人为本,体现安全、友谊、健康、欢乐,使参与者得到乐趣,增进身心健康。 本会的精神是“热爱马拉松,享受马拉松”
结合马拉松文化底蕴,发扬体育精神,增强全民身体素质。 本协会将结合马拉松运动的文化底蕴,发扬广大人民群众吃苦耐劳的精神,继承在党的号召下体育方面的优良传统。通过组织各种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马拉松运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长跑健身行列中来,普及跑步运动,促进跑步爱好者的相互交流与共同提高,宣传科学锻炼知识,从而达到增强身体素质、磨炼意志品质的目的。 第五条 协会口号: 用奔跑追逐人生,让健康赞美生命!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六条 本协会暂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三人。协会各级干部一般采用选举或推选方式从核心会员中产生。正常情况下,协会的换届周期为4年。关系协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年度计划、大型活动策划等)必须由会长和副会长共同批准,具体实施由会长负责。 第七条 会长:
1.会长的产生
新会长由上届会长、副会长提名,也可以自荐。候选人进行讲演,或由提名 者提供书面介绍材料。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不足三分之二的,取得票最高的两位 进行第二轮表决。会长的任期为4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 2. 会长代表整个协会。负责处理协会与社会主管部门、各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兄弟团体之间的关系。 3. 会长在工作中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时应积极听取协会各部的意见。 4. 会长行使以下权利: (1)指挥权 会长对本协会的具体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各部门和有关负责人,依据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工作。
(2)任免权 会长对当届的副会长、部长人选进行提名,征询核心会员意见后予以任免;根据副会长、部长的提名,任免副部长。 5. 会长对本协会和有关的上级部门负责,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协会工作,履行以下职责: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审批部长提交的各部门工作计划,提出参考意见,并监督实施。 第八条 副会长: 1.副会长总共三名,由协会竞选产生,竞选对象主要为平时训练表现积极主动、在比赛中表现良好、形象乐观向上的协会会员。 2.副会长分别负责外联、考勤、人员登记与管理、比赛协调与安排以及协会外宣工作。 3.外联主要负责与外校兄弟组织之间的联系,组织与外校同学共同训练;与公司、厂商进行沟通,为协会解决平时训练以及参赛时所需的费问题。 4.考勤部负责平时训练出勤情况。 5.人员登记与管理部负责开学初期的协会招新、后期的人员管理。 6.比赛协调与安排部负责统计近期参赛跑友的情况,为其妥善安排参赛期间的乘车与住宿问题。 第九条 顾问团: 指导协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指导协会开展各种形式活动;对协会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协助解决协会在运作中遇到的其它问题。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 会员招募: 会员招募面向莆田市广大人民群众,在校学生,工厂工人,退役士兵,教师,司机,体育标兵社会上各行各业等等。本会会员以自愿加入为原则。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 招收会员一般集中在每年3月份,6月份和9月份,也可于每周规定跑步活动时间,到相应负责人处报名。入会前要求去医院体检心率与血压,确保活动安全。入会程序:1.提出入会申请;2.提交身份证明、体检证明;3.填写报名表; 第十二条 入会要求会员喜爱体育锻炼,热爱马拉松运动。会员权限有效期为一年。入会半年以上并积极参加协会工作与活动可成为骨干会员。 第十三条 协会会员平等享受以下权利:
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种交流锻炼活动,获得本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2.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权和表决权;
3. 参与协会各项工作,担任协会主要职务; 4. 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
2. 执行本会决议;
3.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 积极参与协会各项工作;每一位会员必须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训练以及各项活 动,无故缺勤的情况出现三次即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身份,自动退出协会。 5. 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 本协会活动经费主要依靠协会基金(自筹),同时享受社会基金会,有关部门,赞助商给予的适当支持。 第十六条 本协会基金目前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协会活动基金:主要来自适当收取的会费。
2. 赞助基金:来自不经常性的赞助资金。 3. 社会团联合会给予的活动经费。 第十七条 较大数目的开支应得到会长的同意再进行支出。 第十八条 外出参赛,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理。协会组织团体外出参赛,所获团体奖金40%作为协会基金,60%视所做比赛贡献讨论分配给个人。 第十九条 在协会可支配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适当报销会员参加比赛过程中乘车以及住宿开销,具体金额由协会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协会组织活动以及宣传活动开销在协会经费不足以维持的情况下,由全体会员集体缴纳会费补充不足,在经费充裕的时,酌情考虑退还会员会费。 第二十一条 会员参加活动期间出现任何问题开销,由会员个人承担。在协会资金充裕的情况下,酌情考虑报销部分开销。 第五章 协会训练与比赛 第二十二条 协会训练: 1.协会主要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训练。 2.协会定期组织强度训练以及各种形式的比赛。 3.协会训练根据大多数会员的体质制定合理的训练强度与频率,定期进行会员体能测试。 4.每一位会员在协会正常组织的训练中无故缺席三次即视为自动退出协会。 5.训练时,每一位会员必须量力而行,切不可有好大喜功的心理,以免给个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第二十三条 协会比赛: 1.每次外出参赛,均为会员自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协会会员参赛。 2.外出参赛前,每一位会员必须签订一份保证书,声明参赛的主观性。 3.外出参赛,每一位会员必须严格按照带领队或队长的要求行事,不得擅自行动。 4.比赛过程中,每一位会员必须做到量力而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协会章程效力:
1.协会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时起正式生效。
2.协会章程对全体会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协会章程的修改:
1.协会章程的修改不得违反本章程的基本宗旨。
2.协会章程的修改一般在3月份初进行。
3.协会章程的修改必须根据协会具体情况。
4.协会章程的修改由主要负责人与核心会员经过集体讨论后决定。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对以上条款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莆田兴化长跑队 2015年4月16日 |